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活动快讯 >> 幼儿园 >> 新湖幼儿园 >> 正文

太仓市双凤镇幼教中心师德研修之法律教育培训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3-11-1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扎实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工作,进一步了解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,是民族复兴的希望。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,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,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,是每一个家长和教师义不容辞的义务。因此,太仓市双凤镇幼教中心新湖幼儿园利用教师集中学习的机会,邀请了张旖律师为全体教师带来了主题为《学校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》的普法讲座。

首先,我们共同学习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围绕未成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展开。关于身体健康,律师向教师们介绍了校园内学生(受)伤害的两种形式,即意外伤害第三人伤害。对于两种伤害的界定,律师援引了相关法律规定中的具体条目加以说明,并强调了8周岁是区分未成年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关键。

通过本次本次讲座,律师将一些法律常识和条例寓于一些具体的实例之中,让老师们在听讲时潜移默化地增强了法治意识。今后,我们将持续开展校园普法活动,在教师和学生的心田撒下法治的种子,为每一个幼儿的健康成长构筑法治堡垒。

 

 Copyright©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.  太仓市双凤镇幼教中心

地址: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凤北路253号

电话:0512-53433890